租屋簽約注意事項(以下內容是由筆者整理出來)
1.查看屋內外是有否龜裂或破損,避免有住所安全的疑慮。
2.傢俱配備檢查項目:水龍頭開水是否正常、電燈是否正常、馬桶沖下是否順暢如果有故障項目,須請房東在合約註明修復日期,避免住屋糾紛。
3.簽約前或下訂金時,要求房東出示土地謄本和房屋所有權狀或稅單或委任書及租賃契約,證明是否為房東本人或委託人身份。
4.給付訂金時要求房東立下訂金收據,在簽約時列入租金內。
5. 簽租賃契約一定要求房東細部說明,避免日後住屋的糾紛。
6.在簽租賃合約時須明確入住時間和合約時間並保留提前解約的條款,雙方和議提前解約應如何賠償,以免住不滿意又無法搬家或任由房東提前解約。
7。給付押金在民法規定不可超過兩個月,若超過請告知房東或拒絕給付,除非是店面或辦公室才有三個月以上甚或半年的押金,否則依照法律的規定超過兩個月以上的押金得折抵租金。
8在合約最後條約有附註空白處,若房東簽約前答應條件應要求註明上去,避免日後糾紛,言而無信。
9簽約時要求房東提供配備修繕事項(水表、電表度數抄下來)可預防房東規避修繕責任或多收電費疑慮另外若發現不合理的條文,應爭取刪除。
檢查屋內設備,包含電器、插座、水龍頭、管線及附設家具等,確認可使用,並拍照留存,毀損或遺失可做為憑據。
10承租雅房或套房,應注意隔間是水泥或防火板最佳,若木板隔間,應注意有無滅火器或防煙頭套等逃生消防設備。
11應查看屋內安全門、走道或防火巷是否淨空,並查看鐵窗鎖是否可開啟或有鑰匙,避免逃生困難
12租屋前應向附近鄰居或商家打聽屋內狀況,以免租到法拍屋、產權不清房屋或惡房東。
13地價稅及房屋稅皆由房東負責,若營業用租賃稅必須講清楚由何方支付,政府是直接向承租的營業單位扣稅,若未約定清楚,租賃稅就是由房客付。
14租期通常是一年,超過一年以上租約,房客最好註明承租超過一年不扣違約金,另外,房東與房客之間亦可視情況簽兩年或三年的租約,只要註明承租超過一年即不扣違約金即可。
15房東違約:房東若在租期中要收回房子,除非房客同意,不然不管房東要賠多少都是不行的,不過慣例上,通常房客會接受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,另找房子。
14可找信任朋友或良好的租屋公司,能提供諮詢服務或介紹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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